Wednesday, November 26, 2014

立法會五題:改善空氣質素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11/26/P201411260683.htm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榮鏗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本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轄下有關空氣、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組委員會已於本年二月向該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就政府改善空氣質素等事宜提出多項建議。關於政府就該等建議承諾進行的跟進行動的進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空氣質素指標按法例須每五年檢討最少一次,而當局亦承諾於明年年底前,向本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擬備檢討方法的進展,該項工作的進展為何,包括當局會否在匯報進展前定期向事務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以便第一次檢討能在二○一九年啟動;當局打算按甚麼準則評估空氣污染對健康的風險;

(二)鑑於當局表示環境保護署正利用路邊遙測設備及功率機進行廢氣測試,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而運輸署亦計劃使用功率機為進行年檢的車輛測試其廢氣排放,該兩項工作的進展及成效為何;該兩個部門有否互相合作,以提升該等測試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何在;及

(三)鑑於當局早於去年中已表示正提升一套稱為「大氣污染物在香港的傳播」(即『PATH』)的空氣質素模型系統,為何新系統需於明年一月才推出,以及有關工作現時的進度為何;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以協助大學、環保團體等研究機構了解新系統?

答覆:

主席:

  環境局已在本年七月十七日的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對「有關空氣、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報告的建議作回應和介紹政府最新的跟進工作。至於郭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世界生組織(世)建議不同地區在制定空氣質素指標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並因應當地空氣質素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切實可行的技術、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因素。世亦有建議中期目標,以循序漸進方式減少空氣污染。

  香港按照世的建議,並參考世建議的中期和最終目標,以及其他先進地區的標準制定了二○一四年實施的新空氣質素指標。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與美國和歐盟等先進國家的標準大致相若。為保障公眾健康和持續改善空氣質素,《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亦訂明,我們會最少每五年檢討空氣質素指標一次,用達致世空氣質素指引內最終標準的長遠目標。

  日後檢討空氣質素指標時,我們會繼續按照上述考慮因素進行。具體來說,我們會評估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成效、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排放趨勢、減排技術的發展和空氣污染對健康的風險等等。

(二)維修不善的汽油及石油氣車會排放過量的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引致路邊二氧化氮濃度偏高。由於商業車的行車里數遠高於私家車,過往監測顯示有過量廢氣排放問題的石油氣的士和小巴分別約佔差不多八成和四成半,遠高於私家車的百分之七。

  催化器和含氧感知器失效是導致的士和小巴排放過量廢氣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政府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期間,一次過資助13 942輛的士和2 881輛小巴更換催化器及含氧感知器,吸引約八成合資格的車輛參加。今年上半年,即使由於氣象因素導致塔門空氣監測站錄得的臭氧平均濃度比去年同期上升約百分之六,從而加快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轉化成二氧化氮,但期內路邊空氣監測站錄得的二氧化氮平均濃度較去年同期下降了百分之六。這「不升反降」的結果顯示我們的減排措施開始發揮正面的作用。

  另外,環保署由本年九月一日起,以路邊遙測儀器檢測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並要求排放過量廢氣車輛的車主於指定時間內修妥車輛,並通過指定的廢氣測試才可繼續行使,否則會吊銷其車輛牌照。加強管制廢氣排放有助車主養成妥善維修保養車輛的習慣。

  在今年九月和十月,路邊遙測儀器共檢測了約59 000部車輛的廢氣,約佔全港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十分之一。當中排放過量廢氣的的士、小巴和私家車佔同類被檢測車輛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百分之3.3、4.8和0.5。由此可見有過量廢氣排放問題的的士和小巴已大幅減少。

  環保署正與運輸署合作研究在的士及小巴每年續牌的檢測中,加設功率機測試廢氣的可行性,當有廢氣問題車輛未能按環保署指示在指定時限內通過廢氣測試,運輸署會取消該車輛的牌照。

(三)「香港大氣污染物傳輸模型系統」(PATH)是用作評估空氣污染排放物對特定地點空氣質素影響的模型系統,廣泛應用在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整套系統包括氣象、化學及傳輸組件,各自涉及非常複雜的科學理論和計算。評估空氣質量的影響須考慮空氣污染排放物的性質、氣象資料、化學反應、地形及背景空氣質素等。

  為更有效率完成系統更新,環保署在二○一三年八月邀請相關的學者成立專題工作小組,深入研究系統程式和組件,訂定驗證和優化方案和核實成果。在更新系統的過程中,我們要顧及驗證和優化等工作。這些工作需要長時間進行,並小心核對資料。有關工作預計在二○一五年年中完成。我們會聯同專題工作小組在推出新系統前,向相關人士詳細介紹其運作及應用。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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